明(2018)年1月1日起,公司型態的補習班須繳納營業稅,獨資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,若未向教育部立案者也需課營業稅,已立案者持續免徵。財政部官員表示,國稅局將進行稅籍清查、輔導期至年底。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2606270
0 Comments
Leave a Reply. |
明(2018)年1月1日起,公司型態的補習班須繳納營業稅,獨資個人名義設立的補習班,若未向教育部立案者也需課營業稅,已立案者持續免徵。財政部官員表示,國稅局將進行稅籍清查、輔導期至年底。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 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43/2606270
0 Comments
Leave a Reply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