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經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| 桃園 | 中壢 | 公司設立
  • Home
  • 關於我們
    • 事務所介紹
    • 服務項目
  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解決方案
    • 公司設立
    • 閉鎖性型公司
    • 公司經營與稅務
  • 最新消息
  • 人才招募

最新消息

臺經會計師事務所-稅訊

9/10/2018

0 Comments

 

基本生活費 擬增至17.1萬

財政部今年底將公告今年每人基本生活費金額,預計今年將提高為17.1萬元,比去年高出5,000元,漲幅3%。四口之家的基本生活費是68.4萬元。
財政部修改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計算方式,引起社會極大關注。財政部高層官員昨(3)日表示,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」實施屆滿周年以後,將進行總體檢並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,財政部的方向很清楚,就是要做好確保納稅者的權利。

賦稅署副署長吳蓮英昨日正式宣布,所得稅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的計算方式,將排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,扶養人數較多的納稅義務人受益最大,預估有149.63萬申報戶受惠;稅損42.56億元。

納保法上路以來,基本生活費用不課稅計算方式,以納入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遭外界質疑最大。吳蓮英指出,財政部近日預告納保法施行細則修正案,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在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外,新制回溯自今年1月1日上路,明年5月報稅即可適用。

至於外界對於納保法還有許多的建議,如納保官身分應獨立於稽徵機關外,或至少是專職人員;強化稅務專業法庭設置等,財政部會否滾動檢討。官員對此表示,根據立法院附帶決議,納保法上路一年後,應向立法院財委會提出檢討報告,因此,財政部會視運作情況觀察是否達到立法目的,稽徵機關執行狀況是否公正等,進行檢討。

吳蓮英說,這次納保法施行細則修正主要是衡平考量,根據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意旨,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中,包含了賺取薪資收入所需費用的性質,不純然是基本生活費,但納保法的基本生活費概念,是指「基於基本生活需求」所支應的扣除項目,衡量之下,決定排除薪資特別扣除額,但納入身障、教育學費等四項特別扣除額。

資料來源: 經濟日報
​https://money.udn.com/money/story/6710/3347031
Picture
0 Comments



Leave a Reply.

相關連結

  • 北區國稅局
  •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
  • 財政部電子報繳稅
  • 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
  • 桃園市地方稅務局
  • 行政院勞委會勞保局​
  • 中央健康保險署
  • 經濟部
  •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
  • 經濟部工業局
  • 經濟部商業司(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)​

位置

與我們聯絡

桃園市中壢區中山路88號16樓

電        話:03-4276699

傳        真:03-4273260

統一編號:48834163

關注我們

  • Home
  • 關於我們
    • 事務所介紹
    • 服務項目
    • 聯絡我們
  • 解決方案
    • 公司設立
    • 閉鎖性型公司
    • 公司經營與稅務
  • 最新消息
  • 人才招募